护
智慧长护云 · 经办管理系统
河北省医疗保障局
👤 张经办 | 经办员
2026-05-19 18:30
评估异议处理
×
首页
/
经办管理
/
异议处理
评估结论异议处理
导出
对应省局接口:
8729 复评申请 / 8730 复评结论
。对评估结论有异议,经办端受理后可发起复评。
全部状态
待受理
处理中
已完成
查询
异议编号
参保人
原评估等级
异议内容
提出日期
提出方
状态
操作
APL-2026-001
王五
中度
家属认为日常生活能力更差,应评为重度
2026-05-10
家属申请
待受理
受理
APL-2026-002
钱七
轻度
参保人本人对评估过程有异议,要求重新评估
2026-05-08
本人申请
处理中
详情
异议受理处理 — APL-2026-001 · 王五
异议详情:
家属(王大志,子女关系)认为其父王五(130103****5678)在接受评估时,由于当天精神状态较好,评估员未能充分考虑日常生活中的失能程度,实际应评为重度一级或重度二级,建议重新安排评估。
处理意见
安排复评(推送8729)
维持原结论
退回异议,不符合条件
处理说明
经核查,家属提供的日常护理记录与评估结论存在明显差异,决定安排复评,由石家庄市第二评估院负责执行,复评员须与原评估员不同。
复评机构
石家庄市第二评估院(与原机构不同)
裕华区评估中心
确认处理(发起复评)
取消